苗栗勞資律師推薦|遭受職場霸凌想離職?別急!蒐證求償與資遣費全攻略
每天開車前往竹南科學園區或銅鑼工業區的路上,你的胃是否就開始絞痛? 「再做錯就給我滾!」、「全組都可以去聚餐,除了那個廢物。」 在苗栗的高壓科技廠或傳統傳產裡,這種羞辱常被包裝成「鐵血管理」。你忍氣吞聲,怕丟了高薪工作,怕在圈子裡黑掉。HR 甚至告訴你:「主管只是求好心切,你是不是抗壓性太低?」,想讓你懷疑自己,但這不是你的錯,是那些霸凌者該承擔的責任。 身為熟悉勞工權益的專業苗栗勞資律師,我們要嚴正告訴你:這不只是管理風格的問題,這已經違法! 根據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,這叫做「職場不法侵害」。除了霸凌的行為人,雇主(公司)若坐視不管,不僅要被罰款,還得賠你錢。這篇文章將教你如何區分「加害人」與「公司」的責任,讓你不再默默承受委屈,而讓霸凌者實際付出代價。 什麼是「職場不法侵害」?職安法早就規定了! 很多勞工以為只有機器割傷手才算職災。錯!根據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 6 條第 2 項第 3 款,雇主有義務預防「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」。 在苗栗法院的實務見解中,只要符合以下「職場霸凌」態樣,都屬於不法侵害: 如果公司沒有制定預防計畫,或者你申訴了公司卻裝死不處理,公司就違法了! 立即預約苗栗勞資律師諮詢 賠償清單一:向「加害人」(實施霸凌的主管/同事)請求什麼? 對於那位直接霸凌你的主管或同事,我們可以針對他的個人行為,主張以下權利: 賠償清單二:向「雇主」(公司)請求什麼?這才是大頭! 霸凌者可能沒什麼錢,但公司通常有資本。專業苗栗勞資律師 的策略重點,往往在於讓公司負起責任: 蒐證攻略:如何證明公司「坐視不管」? 在法庭上,除了證明主管有罵人,更要證明公司處理職場霸凌有疏失。請務必這樣做: 勞動部-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 別急著簽「自願離職單」! 我們看過太多苗栗的上班族,被罵到受不了,只想趕快逃,結果簽了自願離職單,上述的所有賠償(資遣費、失業給付)瞬間歸零。 請務必在簽字前先諮詢律師。我們熟悉竹科與傳產的法務手段,能協助你: 不想再忍受職場霸凌?立即諮詢苗栗勞資推薦律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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